| 年画是我馆的重要馆藏之一。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,普通年画属于美术作品,其展览权属于原件所有人享有,其它著作权属于其明确的著作权主体。我馆作为国家总书库,是国家法定的文献收藏单位,拥有所收藏年画的所有权和展览权。
根据法律规定,尚有部分民国期间印行的年画属于著作权保护期内的美术作品。这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经济性权利,一般由原始著作权人的继承人享有。但由于年代久远等诸多因素,这些著作权人大多已无法查明。
作为国家重要的公益性文化机构,我馆担负着文化传播和继续教育的重要职能,承担为中央国家领导机关,重点科研、教育、生产单位和社会公众服务的任务。鉴于年画载体的特殊性、本身的稀缺性与读者来馆利用的有限性,为适应远程读者的查询阅览需求,并出于保护文献的需要,我馆将所藏年画经过数字化加工整合制成年画数据库,通过本馆网站向广大读者提供互联网免费查询、浏览服务。若其中有未征得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者,敬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告知,以便我馆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弥补。对此,我馆希望得到相关著作权人的鼎力支持。
本声明以及其修改权、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国家图书馆。
国家图书馆
二ΟΟ六年一月 |